为贯彻落实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向纵深发展,2024年4月29日,鄂尔多斯市反洗钱联席会议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在市人行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丽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及刑检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成员单位从出台背景、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方面对《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合作协议>》进行重点解读,进一步明晰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更好畅通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乌审旗检察院围绕办理的一起毒品犯罪和洗钱案件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分享,并对洗钱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
韩丽春副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推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分析了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情况,同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全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落实任务分工;深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洗钱案件审查能力与水平,加强对旗区检察院的调研指导,及时总结涉洗钱刑事案件审查经验,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水平。二要落实好惩治洗钱犯罪的法治责任。通过立案监督、追诉追漏等,更好地促进案件办理,加大洗钱犯罪提前介入力度,对发现洗钱犯罪线索依法提出取证、补证意见,加强同监委、公安、法院、海关、税务的沟通,加强对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对疑难复杂案件协商研究,统一办案尺度,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三要落实好洗钱犯罪的检察责任。做好洗钱犯罪案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持续执行洗钱案件办理月报送制度,重点报送反洗钱重大工作情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工作经验做法。